此“番茄”非彼“番茄”
網友爆料中的“番茄花園”,網址為tomatol.com和tomatoll.com,這兩個網址類似的網站內容也幾乎一模一樣。
首頁右上方有著帖子和會員人數的統計。12月26日,該統計區顯示,注冊會員人數10000余人,帖子總數6萬多條。短短三天之后,12月29日注冊會員上升到15000余人,帖子總數達到8萬多條。
該網站目前開放注冊,到元旦結束。查詢發帖日期,我們找到最早的發帖時間為11月末。
在論壇Windows系統討論區,有一行明顯的藍色字體,“Windows 系列操作系統只限于技術交流,請勿上傳任何操作系統。”但該網站中有Vista番茄花園精簡優化版和Office 2007辦公軟件提供下載。
“山寨版”番茄花園截屏(點擊查看大圖)
這個“山寨版”的番茄花園跟原來的番茄花園網站之間是什么關系?
“洪磊出事以后這些網站就出來了,”當聯系曾為洪磊提供服務器和域名托管服務的好友鄭朝輝。鄭朝輝表示,上述域名的網站他也曾經登陸過。
【觀點評論】 從番茄花園看中國用戶止渴方式
據他判斷,該網站應該是其他網友所建。“現在還沒有洪磊的消息,不太可能是他自己或周邊的朋友建的。”
番茄花園案或已移交法院
據權威渠道透露,番茄花園案的審理已暫告一段落。至于“暫告一段落”,是指檢察院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,還是法院已開庭審理宣判,該人士表示,現在還不能對外公布。“上面有規定,對番茄花園案不予報道。”
【往日回顧】 番茄花園作者洪磊被檢察院批準逮捕
之前關于此案最后的報道是,9月18日洪磊被檢察院批準逮捕。
據了解,刑事案件分為偵查(公安局)、審查起訴(檢察院)、開庭審理(法院)三個階段。按照規定,檢察院在批準逮捕之后,應該在2個月之內將案件移送給法院。如果檢察院認為證據不夠充分,可以向公安局退回,補充偵查。退回次數不超過2次,每次不超過1個月。
另外,如果案件復雜,還可以向上級檢察院申請延長1個月。也就是說,洪磊案最遲應該在2009年2月18日之前由檢察院(公訴人)向法院提起訴訟,將案件由檢察院移送到法院。
當致電蘇州公安局網監處,對方表示,在證據搜集、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后,警方的工作暫告一段落。“目前我們沒有收到要求補充證據的通知。”據此判斷,排除需要公安局補充偵查的2個月時間,洪磊案最長應該在3個月內移交當地法院,也就是12月18日。
蘇州市中級法院立案處辦公人員表示,因為要保護隱私,所有案件信息均不能對外披露。
不過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,排除涉及國家秘密、個人隱私、未成年人的案件,其他案件在一審時要公開進行,并且會在開庭三天前公布開庭的時間和地點。
延伸閱讀
之前曾遭關閉的番茄花園網站已于近期重新開放。當登陸原番茄花園網站(tomatolei.com),發現該網站居然自動跳轉到了谷歌首頁。
(原文地址:http://softbbs.pconline.com.cn/9663688.html)